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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31 09: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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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开发者(央视批评三国杀)

今天给各位分享三国杀开发者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央视批评三国杀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自创三国杀的软件叫什么

介绍:http://baike.baidu.com/view/5112801.htm?fr=aladdin

《太阳神三国杀》,原名《三国杀太阳神版》。是由太阳神上制作的一款三国杀非官方游戏软件(包括服务端和客户端)。开源、免费、无插件。

太阳神三国杀除了拥有官方所推出的扩展包外,还有新的扩展模式(双将模式、魔王模式、夫妻协战、僵尸模式、传奇模式、绝境之战、暗战模式、国战模式等),单机AI(可以添加电脑到游戏中对战)等。

太阳神三国杀,是一款基于C++ QT GUI框架的三国杀非官方开源软件,开发者:Moligaloo(太阳神上)。在实现游卡三国杀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还拥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元素:原创技能卡牌配音;原创扩展包倚天、欢乐;原创扩展模式双将、剧情、闯关等。拥有智能AI可以实现联机和单机的两种游戏方式,并能通过DIY接口进行自由的个性化修改和添加更多元素。

三国杀哪个版本最好玩

问题一:玩三国杀的话大家都喜欢玩哪个版本的联网的当然是盛大的,盛大也可以单机,可以用全武将,不过电脑智商太低。

单机的可以下三国杀剧情版,不过这个版本剧情少而且电脑出牌慢,智商憨低。

三国kill可以用wifi或蓝牙和朋友联机,也可以单机,模式多,不过三人以上联机容易断,画面也不好

问题二:三国杀哪个版本最好玩标准版+风是最平衡的,全国赛也用的这个。

如果加入火和军争篇的话,武将多,技能多,所以玩法比较多元化,但是平衡性有点失调。看你自己喜欢了,我个人是喜欢标准版+风。

问题三:手机三国杀哪个版本好,多人如果只在手机上玩三国杀,建议三国杀手机版。三国杀OL移动版其实就是用来方便电脑里三国杀签到的。注:三国杀OL移动版和电脑是数据互通的,也就是说,你在电脑里玩三国杀onilne的武将,银两和手机里的三国杀OL移动版是一致的,而且三国杀OL移动版时不时有活动送YB,上次有送界刘备。

问题四:想买套三国杀,哪个版本好你这问题问的感觉是新手啊,那就只买标准版先吧,军争对于新手来说太复杂

问题五:三国杀现在哪个版本最好玩?我要买一套标准版+风是最平衡的,全国赛也用的这个。如果加入火和军争篇的话,武将多,技能多,所以玩法比较多元化,但是平衡性有点失调。

看你自己喜欢了,我个人是喜欢标准版+风。

问题六:想收藏一套完整三国杀,应该买哪个版本好突然看到你想要收藏,建议你在淘宝的正版商店里看看,有一个铁盒装的,比较全(正版100多),但还是有一些牌没有。你可以买正版的辅包,如果你非常喜欢三国杀的话你可以买一些民间的辅助包,例如:鬼包(没有正盗版之分,但做工肯定没有官方认证的好,有一些其他人物及物品。)大铁盒足够装,你也不用担心包装破掉(因为是铁的的...)或者也可以考虑3V3专用牌比较有收藏价值,但不实用因为不一定每次凑齐6个人回答:2012-08-07 19:52修改:2012-08-07 20:00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问题七:三国杀单机版哪个好玩玩法介绍三国杀单机版最哪个好玩

太阳神三国杀踏青版,游戏模式多,扩展包多

三国杀单机版太阳神涅下载

太阳神三国杀,是一款基于C++ QT GUI框架的三国杀非官方开源软件,开发者:Moligaloo(太阳神上)。在实现游卡三国杀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还拥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元素:原创技能卡牌配音;原创扩展包倚天、欢乐;原创扩展模式双将、剧情、闯关等。拥有智能AI可以实现联机和单机的两种游戏方式,并能通过DIY接口进行自由的个性化修改和添加更多元素。

三国杀开发者(央视批评三国杀)

问题八:手机的三国杀哪个版本最好玩?联网的当然是盛大的,盛大也可以单机,可以用全武将,不过电脑智商太低。

单机的可以下三国杀剧情版,不过这个版本剧情少而且电脑出牌慢,智商憨低。

三国kill可以用wifi或蓝牙和朋友联机,也可以单机,模式多,不过三人以上联机容易断,画面也不好

三国杀OPPO如何上官服

您好,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我们打开手机,接下来,我们点击打开手机设置

2、接下来,在手机设置界面,我们点击打开其他设置按钮

3、在其他设置界面,我们点击打开开发者选项按钮

4、在开发者选项设置界面,我们点击打开游戏驱动程序偏好设置按钮

5、在游戏驱动程序偏好设置界面,我们点击针对所有应用启用,将其修改为游戏驱动程序

6、在我们设置完毕后,我们点击下方的Home键,返回手机桌面,此时,就可以将三国杀oppo版修改为官方版了。

三国杀到底抄了bang多少,希望有人能详细说明

“+1马”和“-1马”是《三国杀》中的装备牌,“+1马”负责防守,让你和进攻者的距离增加一格,你受到了一格距离的保护;“-1马”负责进攻,让你和你想进攻的人距离减少一格,也就是更加接近。

《三国杀》是一副纸牌,纸牌上的不同角色拥有不同技能,玩法类似杀人游戏,也有人把它看成纸牌版的杀人游戏。这些对于国内600万玩家来说,是不需要解释的——据《三国杀》的出品公司“游卡”提供的数据,《三国杀》两年内卖出了100万套,按照一套有6个玩家使用计算(每套游戏最多可以供11人同时使用),600万玩家是一个很保守的估计。

顺手牵羊?

“《三国杀》是《Bang!》的山寨版!”有人在《三国杀》官方网站上愤然揭底。

2006年,中国传媒大学三年级学生黄恺在上课走神时,萌生了一个非常“穿越”的想法——为自己喜欢的意大利卡牌游戏《Bang!》套上熟悉的三国背景,创造一款全新的游戏。黄恺用两年时间制作并推出了《三国杀》。

“诞生于2002年的《Bang!》是很有名的游戏。”游戏设计师黄磊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三国杀》尽管对《Bang!》做了很多出色的改进,但在业内人士眼中,它还是一个‘翻译之作’。”

也有网友力挺《三国杀》,认为游戏模式的借鉴不能叫抄袭或者偷窃,网友“谜之灭”说:“大家玩过《强手棋》和《大富翁》没?《三国杀》借鉴的只是游戏模式,如果这样要被《Bang!》追究原创责任的话,相信更多游戏追本溯源都要被整改了。”

“山寨之争”很快出了国门,2008年6月,在国际著名的桌游网站“桌游怪人”上,有玩家发帖“《Bang!》在中国”:由于游卡桌游在中国发布了一款名叫《三国杀》的游戏,《Bang!》在中国的几个大城市正迅速受到追捧。

帖子引来了《Bang!》的发行方意大利达芬奇公司的工作人员希尔瓦诺·索伦蒂诺,他回帖表示很恼火:“版权是桌游世界里争议不断的话题,但《三国杀》照搬《Bang!》的游戏规则和架构设计,只修改游戏背景和角色名字的做法,构成了对《Bang!》版权的侵犯。”

《Bang!》的设计者夏拉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邮件采访时说,早在两年前,他就开始关注《三国杀》与类《Bang!》游戏在中国的发展。“我们觉得80%都不一样,这不是一个本地化的过程,这是一个原创游戏。”游卡桌游CEO杜彬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游卡桌游从来没有否认游戏借鉴了《Bang!》的机制,但是《三国杀》将机制重心转移到武将身上,增加了很多新的机制,而且得到了玩家的高度认同。“这其实在网游里面非常普遍,例如《永恒之塔》和《魔兽世界》的关系,它们也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但是它也有一些原创的系统和情节。”

在《三国杀》的设计者黄恺看来,所谓抄袭其实是一个度的问题:“《Bang!》也不是完全原创的游戏,它的猜测机制来自杀人游戏,用手牌攻击的方式也不是独有的。汽车是4个轮子的,我设计一辆两个轮子的汽车,这属于抄袭吗?我再设计一个没有轮子的汽车,这是原创还是抄袭?如果我们只是换了个主题,但是什么都没有动,那么这绝对是抄袭和山寨,但是我们的情况肯定不是那样。”

“是否构成抄袭,那是律师的问题,我们意大利有句谚语叫‘模仿是最好的奉承’,所有人都可以对比一下两个游戏,做出自己的判断。”夏拉说,与《三国杀》是否“山寨”问题相比,他更担忧《Bang!》在中国的“被盗版”:“我本人就知道至少有两个盗版游戏是直接将《Bang!》翻译成中文,甚至名字和包装盒都一模一样。”

无中生有?

黄恺是个“桌游迷”,初中时他曾用卡纸模仿当时流行的桌游《游戏王》绘制了一千多张游戏卡片。他同时也是“三国游戏”迷,他玩过许多三国题材的游戏,《三国志》、《真三国无双》……最喜欢的是街机集换式卡牌游戏《三国志大战》。

上大学后,他在外国朋友开的桌游吧里认识了更多国外经典游戏,其中一款就是《Bang!》。

这是一款获多项大奖的卡牌游戏,以西部牛仔枪战为背景,设警长、副警长、歹徒和叛徒四种身份。核心规则为歹徒除掉警长、副警长帮助警长剿灭歹徒和叛徒,叛徒则要力争活到最后。游戏设置了神枪手、赌徒、验尸专家等多个角色,还有枪支、野马、啤酒等道具。

黄恺被《Bang!》迷住了:“这个游戏的机制非常棒,但背景和角色有点陌生,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能不能把它做成一个贴近中国玩家的游戏?”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他开始尝试把游戏的角色替换成身边的人,熟悉的好友,同宿舍的兄弟,甚至正在讲台上讲课的老师,都被他强行做成了游戏角色,并度身定做了独门绝技。很快,他想到了《三国志大战》——它比《Bang!》角色更多,而且全是他熟悉的三国人物,三国故事在中国有得天独厚的群众基础,是改编的绝佳题材。他随即绘出了第一个想象中的角色——刘备。

“我想象中的刘备,是一个不太爱说话但是很厉害的人物,他有点酷酷的,头发很长,还有一点小胡子,”黄恺说,“我开始的时候想画成现代版或者架空世界的感觉,给每一个三国人物赋予全新的设计,有的人穿西装,有的人穿T恤,你又可以看出是三国里的人。”

这种天马行空的创作方法非常痛苦,他很快放弃了现代版方案,改为选出的武将直接配上了日本游戏《真三国无双》的插画。

三个星期后,黄恺完成了游戏的第一个成型版本——无双版,联想到当时正红火的杀人游戏,他将游戏命名为《三国杀》。

这个版本与《Bang!》极为相似,玩家的四种身份变为主公、忠臣、反贼和内奸。游戏角色也被张飞、关羽这些三国名将代替。黄恺参考《Bang!》的设置,为每个角色设定了独特的技能,如《Bang!》里面的“比利小子”,他能在一轮游戏里出无限次“Bang!”,而《三国杀》里的张飞,则能出不限数量的“杀”。

Bang!》里的“比利小子”(左),能在一轮游戏里出无限次“Bang!”;与之对应,《三国杀》里的张飞(右),则能出不限数量的“杀”

2006年底,《三国杀》开始在清华、北大等高校里流传。当时在清华计算机系读博的杜彬主动找到黄恺,两人合组游卡工作室,对游戏进行改进。

改进的主要方向是摆脱《Bang!》以出牌策略为核心的游戏架构,他们借鉴了《魔兽世界》、杀人游戏等游戏元素,将游戏重心移到武将角色身上。

他们将“无双版”的40个武将削减为25个,找来各种版本的三国故事,包括易中天的《品三国》系列等,反复研究每一名武将的生平履历或性格特点,然后结合游戏机制,完善武将技能。他们为张飞连续出杀的技能起了一个非常形象的名字——咆哮;而孙尚香的独有技能则叫做“联姻”,技能的使用方法也含着联姻的意味——她弃掉两张手牌,可以指定一名受伤的男性角色,两人各回复一点体力。

技能设计的第一原则是“容易被记住”,刘备的技能最终被设计为“仁德”——分牌给其他玩家,“善于使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是刘备性格最广为人知的一面。三国人物的性格都很复杂,关羽有骄傲的一面,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个而放弃他最具有代表性的勇猛。”关羽的技能最终被设计为“武圣”——任意红牌当杀。

增加的还有两张起抵消作用的功能牌——“无懈可击”和“借刀杀人”,同时,在《Bang!》里只承担距离计算作用的武器牌,也分别拥有了独特的功能。

“武将、技能和武器的改进,加上紧贴三国背景,使《三国杀》的可玩性超越了《Bang!》。”玩家索尔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相比于《Bang!》简单的人物形象,《三国杀》的画风也得到了广泛的好评。索尔认为,《三国杀》的插画带有浓厚日式漫画风格,如孙尚香拥有丰满惊人的胸部,而张飞则让很多玩家想起“日本街机游戏《三国志——吞食天地》里面那个会吸血的家伙”。

2008年1月,《三国杀》“推广版”正式上市,首印五千套,每套零售价64元,最初的一千套带编号的限量版很快售完,剩下的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售罄。杜彬和黄恺正式成立公司,一个当CEO,一个当首席设计师

知识产权专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刘晓春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国外某些桌面游戏规则的基础上,加入中国本土文化的因素,在人物、情节、道具等很多方面进行新的创作。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对原有游戏权利的侵犯,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桌面游戏是一系列创作成果要素的组合,包括游戏规则、牌面图案、角色名称等等。部分要素,例如独创的牌面图案、游戏商标、游戏说明书等是可以通过著作权法及商标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但其他要素是否能够获得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还存在疑问。如游戏规则本身,虽然可能凝结了游戏开发者大量智力创作,但如果没有以书面等有形的形式体现出来,或者说模仿者没有直接复制规则说明书,而是以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进行描述,那么就无法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

“总之,如果没有通过直接复制的方法来使用游戏规则,就很难认定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刘晓春说。

像《风声》这样的游戏,如果仅仅使用了作品角色的名字,并没有使用具体的情节和场景,一般不被认为是侵权。这涉及到作品角色的“商品化权”问题,这一权利在日本、美国等许多国家都曾经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认可,但在中国还没有这么明确的权利,目前为止,还不能通过著作权法、商标法来取得保护。

目前,《Bang!》即将推出全新的扩充包,包括一些有9滴血的有趣角色。夏拉高兴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来自台湾的新天鹅堡公司目前正在接洽《Bang!》的官方中文版事宜,中国玩家很快就能玩到正版的《Bang!》。

够详细了吧!求采纳

两款桌游引发著作权之战,法院认定“三国杀”游戏规则受保护

本文图均为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图

日前,一场由《三国杀》游戏及其衍生品的著作权人提起诉讼的著作权之战在上海落下帷幕。

《三国杀》,一款曾风靡全国的桌面游戏,以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及其对应史料《三国志》为背景,由于其以阵营为线索,可以由不同人数的玩家进行多种玩法,所以没事“杀”一把,一度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消遣首选。

原告杭州游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系《三国杀》游戏及其衍生品的著作权人。原告诉称:两被告使用了与原告游戏人物名称相同的角色姓名、技能名称,在说明文字上大量雷同,与原告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三国杀》游戏的著作权。

原告认为,两被告通过多种渠道,对被控侵权游戏《三国KILL》进行推广、宣传和提供下载服务,并通过游戏运营获得了巨大商业利益,同时也使众多游戏玩家对权利游戏与被控侵权游戏之间的关系产生混淆误认。

被告广州常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大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三国KILL》(后更名为《极略三国》)游戏的著作权人和运营方。

被告辩称,权利游戏的文字内容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文字作品。同时,《极略三国》游戏有单独的软件著作权,卡牌中各类形象的美术并不相同,与权利游戏存在较大差别,不会造成混淆,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此外,两被告无侵权的故意也未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不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无证据证明被告的游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且两被告均未通过被控侵权游戏获利。

浦东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分别是:《三国杀》卡牌游戏的文字内容是否构成作品,以及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三国杀》卡牌游戏的文字内容是否构成作品?

浦东法院认为,作品受保护的部分=文字内容-思想-公有领域-在先素材,具体进行以下四步分析。

1.剥离思想:

《三国杀》标准版游戏手册的“新手上路”部分,用以描述基本的出牌规则、胜负条件、模式等,属于对游戏玩法规则的概括性、一般性描述。此种概括性的玩法规则,系思想的一部分,应当从作品中抽象出来,不受著作权保护。

2.过滤公有:

权利游戏的时代背景为中国古代三国时期,游戏中的人物角色及其事迹大多来源于《三国演义》等文学作品、《三国志》等史料及关于三国的民间传说,属于公有领域的素材,不能为个别人所垄断,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些素材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所以,权利游戏中的人物角色名称及其事迹本身,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但对这些素材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可以归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

3.在先比对:

与在先发表的《BANG!》游戏比对,二者的卡牌名称、角色名称等具体文字表达不同,仅有作为思想范围的玩法规则相似。

与在先发表的《三国志》游戏比对,除武将名称相同外,武将的技能名称和技能内容均存在较大差别,二者对相同历史人物及其事迹的具体表达并不相同。

此外,两被告虽抗辩称权利游戏与国内卡牌游戏《英雄杀》《三国斩》等构成相似,却未能提交证据证明该些游戏的发表时间早于权利游戏,故未予采纳。

4.独创性认定:

其一,权利游戏对装备牌、锦囊牌等的具体名称和内容的表达,具有一定独创性。单个的字或词汇属于公有领域的素材,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对名称的设计及相应内容的描述反映了创作者独具匠心的安排,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其二,权利游戏对武将角色的选取及其技能名称、战功系统的设计表达,也具有一定独创性。涉案权利游戏标准版及逐步在拓展包中添加的武将牌,体现了作者对三国人物的角色取舍和特征归纳;而对武将技能、战功系统的名称、设计与内容描述,更凸显了作者个性化的选择、创作、编排和设计,体现了作者对不同类型文学作品、史料的筛选和取舍,包含了作者基于史料、民间故事而对某些三国人物的艺术化再加工。

综上,该卡牌游戏对锦囊、装备、武将技能、战功系统的名称设计和内容描述,包括对武将的角色选取和特征归纳等均体现了创作者对三国故事抽象化的解读和个性化的编排,特别是在游戏联动中的体系化设计使得各类卡牌中的文字描述形成了密切结合的有机整体。涉案游戏各类卡牌对锦囊、装备、武将及其技能、战功系统的描述虽然散落在各张卡牌中,不像普通说明书那样以一篇连贯的文章展现在读者面前,但这并不影响前述散落的描述在整体上作为类似游戏说明书的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浦东法院认为,接触+实质性相似=侵权认定,具体进行以下两步分析。

1.接触:

权利游戏的发表时间最早可以追溯至2008年前后,而被控侵权游戏的发表时间晚于权利游戏,由此可以认定原告的权利游戏创作并发表在先,被控侵权游戏的开发者完全有可能实际接触权利游戏。

2.实质性相似:

应运用“抽象-过滤-比较”方法和整体观感法进行分析、判定。经比对分析,整体而言,两款游戏的卡牌名称绝大部分相同、卡牌的文字内容高度雷同,二者相同、相似的部分在权利游戏中比例高,且在整个卡牌游戏中处于重要位置,构成游戏的主要部分,会导致游戏玩家对两款游戏产生相同、相似的玩赏体验,故可以认定被控侵权游戏与权利游戏构成实质性相似。

综上,可以认定被控侵权游戏侵害了原告对权利游戏享有的著作权,被控侵权游戏权利人的行为使上述文字内容处于公众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可以获得的状态,侵犯了原告对权利游戏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浦东法院法官认为,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保护的是对思想的表达。简单纯粹的游戏规则作为思想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其通过特定方式呈现出来的具体表达,则有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游戏规则在具体文字表达上存在一定的创作空间,不同主体撰写的游戏规则可以反映个性化特征,体现于用词的选择、语句的排列、描写的润色等。对游戏规则的说明,符合独创性要求的,可视为游戏说明书,作为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文章分享结束,三国杀开发者和央视批评三国杀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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